皇帝庙乡
明代分属兴文、岔曲、南王保,清代西部属南王保和岔曲保,东北部属文兴保。民国初年因之;1921年属南区;1929年属第三区;1934年属第一区,实行联保制,分设皇帝庙、吴集、小商桥、洪山庙、石佛陈等联保处;1941年撤销区,实行乡镇保甲,分属商桥镇、陈庄乡;1947年12月13日解放;1948年1月建政属商桥区;1949年分属台陈区、瓦店区;1956年撤区建乡,成立皇帝庙中心乡;1958年成立皇帝庙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1959年与王曲公社合并,属王曲公社;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台陈区,1962年从台陈区划出,成立皇帝庙区;1965年撤销区,恢复皇帝庙人民公社;1984年体制改革,改为皇帝庙乡,各大队均改为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