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行政区域和机关性质命名。
乡镇级行政单位,负责九街镇区域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财政、民政、治安、社会稳定、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执行本级人大决定和上级行政机关决定及命令,故名九街镇人民政府。
1948年为第十区。1950年改为九街区。1958年成立九街人民公社。1984年改为九街乡人民政府。2014年3月撤乡建镇,遂称九街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