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行政区域和机关性质命名。
乡镇级行政单位,负责文峰乡区域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财政、民政、治安、社会稳定、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执行本级人大决定和上级行政机关决定和命令,故名文峰乡人民政府。
1948年属第七区。1949年属第一区。1952年属老蔡区。1958年为城关人民公社。1984年改为城关乡人民政府。1988年4月20日更名为文峰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