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行政区域和机关性质命名。
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因位于莲花镇,故而得名莲花工商所。
1991年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成立莲花工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使用此名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