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所在行政区域及工作性质与职能命名。
“河南省漯河市”指行政区域,“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执勤大队”是指对社会整体的治安实施管理的职能部门。
1990年12月,成立漯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三执勤中队。1994年底,更名为河南省漯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执勤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