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组织条例及其所在行政区域成立命名。
“漯河市”指行政区域,“人民政府”指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1986年漯河市升格为省辖市,漯河市人民政府建立,市政府机构重新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