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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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地名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
罗马拼音 Luòhé Shì Yǎnchéng Qū Rénmín Jiǎncháyuàn
语种
使用时间 现今地名

地理位置

  • 东经(从)113°59′58.93″
  • 北纬(从)33°35′12.35″
  • 东经(至)
  • 北纬(至)

地名来历

以所在行政区域及工作性质与职能而命名。

地名含义

位于漯河市郾城区,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漯河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的机构。

历史沿革

1951年8月,县人民政府增设检察署,1954年12月,改名为郾城县人民检察院。1958年设立侦查组、监督组、一般监督组、侦查监督组、和信访组。1960年6月郾城漯河检察院合并。1961年10月县市分设,恢复县人民检察院,1968年检察院撤销,设立人民解放军郾城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代行公检法机关全部职权。1978年10月,恢复县人民检察院。1993年,成立经济反贪污贿赂工作局。2006年,根据郾办〔2006〕60号文件,设立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