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地名 | 漯河市郾城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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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拼音 | Luòhé Shì Yǎnchéng Qū Sīfǎ Jú |
| 语种 | |
| 使用时间 | 现今地名 |
以所在行政区域及工作性质与职能而命名。
位于漯河市郾城区,是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律师工作、法律顾问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指导、监督全区的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机构。
1949年10月,成立郾城县司法科。1952年3月撤销,司法行政工作由人民法院代管。1979年10月复设司法科。1980年10月,改为司法局,内设办公室、宣教股、法院股、公证处、法律顾问处,各乡设司法助理员。2010年,根据《中共漯河市郾城区委、郾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郾城区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郾发〔2010〕7号),设立漯河市郾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