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地名 | 中国共产党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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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拼音 | Zhōngguógòngchǎndǎng Luòhé Shì Yǎnchéng Qū Péichéng Zhèn Wěiyuánhuì |
| 语种 | |
| 使用时间 | 现今地名 |
以所在行政区域及工作性质与职能而命名。
位于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讨论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领导乡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等的机构。
1959年初置裴城人民公社,成立中共裴城人民公社委员会。1961年10月,设立裴城管理区,称为中共裴城区工作委员会;1965年9月,裴城管理区改为裴城人民公社,为中共裴城人民公社委员会;1967年,称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71年1月,恢复党建制,称中共裴城乡人民公社委员会;1984年10月,改称裴城乡,设立裴城乡人民政府;1999年12月撤裴城乡,设裴城镇,成立中共裴城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