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所在行政区域和工作职能命名。
负责辖区案件侦办、治安管理、交管巡防等工作。
根据漯编﹝2004﹞63号文件,漯河市公安局召陵分局于2004年因行政区划调整相应成立。2012年6月,根据漯政办﹝2012﹞59号文件,漯河市公安局设漯河市公安局天桥分局,规格为正科级。区交管巡防大队归入召陵分局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