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地名 | 漯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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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拼音 | Luòhé Shì Zhùfángbǎozhànghéfángwūguǎnlǐjú Jīngjìkāifāqū Fēnjú |
| 语种 | |
| 使用时间 | 现今地名 |
因驻地和职能而得名。
房屋租赁管理、物业管理监管、规划区外农村房屋权属登记与发证。
2005年4月,因漯河市区划调整需要,根据漯河市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房管局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漯编〔2005〕26号)文件精神,成立了漯河市房产管理局高新区分局;2007年5月,根据漯河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漯河市房产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更名的通知》(漯编办〔2007〕13号)文件精神更名为漯河市房产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09年12月,根据中国共产党漯河市委员会《关于印发〈漯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话意见〉的通知》(漯文〔2009〕192号)文件更名为漯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